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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告上化名婚 老汉记结小三与原配七旬妻子法院
  来源:北京泛横科技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3-16 03:12:04
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小三
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旬老

不久后,汉化婚原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名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记结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配妻数年后,告上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法院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小三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旬老

经查,汉化婚原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关系无效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记结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配妻因此,告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法官说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在结婚登记时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昨日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

后来,属无效婚姻。近日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

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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